Abo 今天玩什麼角色伴演,猜猜看……應該很好猜吧!答案是
辦公室的 OL。不會猜不到吧,看文章的標題就知道啦……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Abo 不知去那兒給我拿出來老公送我的錶,一直吵著要我幫她載上讓她把玩,沒辦法手錶都給她拿在手上了,如果不讓她過過癮,我想 Abo 一定會跟我抗議。而且我今天並不想挑起「兩個女人的戰爭」,好吧!那就暫時順著她的意吧。
帶上了媽咪美麗高貴又閃閃亮的手錶後,還跑去她的房間挖出她的小車車,原來她在學她的老爸-去上班。這麼小就愛上班哦,果然是正宗愛工作的「金牛」,跟老媽不一樣,老媽現在覺得好玩的事太多了,只想把生命浪費在好玩的事情上面說。沒關係,人各有志,Abo 如果可以當個女強人也滿不錯的,只要記得以後賺錢錢要給媽咪,不可以自己花光光就好囉……^_^
哇時間不早了,該出門囉! (好刺眼的手錶哦)
媽媽,我開車車去上班囉。
什麼!!你想要看我的手錶!它好漂亮!要借你看??
來少這套了,這是人家的寶貝呢!不借,不借。 (手還死抓著錶不放)
你要聽話哦,不可以拿我的東西,你不要拿哦!(明明手錶就是我的,什麼時候變你的啦!)
給小孩玩東西,千萬千萬要做好十足的心裡準備及最壞的打算,因為那樣東西絕對會被摧殘、蹂躪+踐踏,如果還可以留住全屍,已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三個月後……
某個忙碌的上午,我正在後陽台整理時,居然看到我高貴又美麗的手錶赤裸裸的躺在我家樓下鄰居的遮雨棚上……一開始還沒認出它來,只覺得遮雨棚上怎麼有個白白的東西,好像有點給他眼熟,探頭出來仔細瞧個清楚弄明白,才發現 天哪,我的錶怎麼會在這個地方,難怪我好一陣子不見它的蹤跡。不用猜,兇手只有一個人,那就是 Abo.........
有沒有看到一個白白的東西,不知道被晾在那多久了,而且兇手居然沒來自首………最近流行自首的
愈看心愈痛,雖然它只是老公出差時幫我買的 A 級貨,但我也還滿愛它的,看到它流浪到這裡,就好難過。Abo 的下場當然是不太好,因為她居然沒來跟我自首,我都不確定這是多久前發生的事了,也許是一天,也許是一個禮拜,也許真的是三個月前。後來老公下班後,沒兩三下,他就幫我把手錶勾上來了。真是開心。失而復得的感覺真好。好佳在,它不是掉在一樓的雨棚,不然可能從此以後,我只能跟它遙遙相望了。
下回,不知,我的那樣寶貝又會流落街頭……靜待分曉吧!就像老外常說的:Let's wait and see.........
No........... (唉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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